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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声的中国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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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炜光 文章来源:书屋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3 19:48:25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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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不知道纳税人权利为何物的社会,是永远不可能造就出自觉守法的纳税人来的。
我们,每一个共和国的公民,都不应该忘记一件你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那个表面上看来威严、强大的国家,那些政府机关大楼坐着的每一个或严肃或冷淡或高高在上的官员,从根本上说,是你用你的辛勤劳作和血汗换取的财富支撑着的、养活着的,而不是相反。我们应该在自己的脑子里深深地刻印下这样的观念,并且要把这种税收观念或者说文化告诉每一位中国人:
只有人民才是税收的最终受益者;
只有人民授权才是国家征税唯一的合法性源泉;
只有承认、尊重和保护纳税人基本权利的税收才是值得人们尊敬和遵从的税收;
只有征税方与纳税方之间拥有互信和共契(solidarity)的税收才是纳税人所需要的税收;
只有在正义的(平等、公平、中性、效率)、法治的、人性的税收之下,公民才会自觉地承担起纳税的义务;
只有公开、透明,能够接受纳税人监督和控制的税收才具有可靠的和持久的生命力;
只有真正体现纳税人的意志、切实用于提高每个公民生活福利的税收才是好税收;
只有好的税收,才会有好的政府和好的纳税人。
我们,共和国的公民,能接受和树立起这样的税收观念吗,能大声地发出自己作为国家主人的声音吗?能把听不到纳税人声音的中国“变成一个有声的中国”吗?
参考文献:
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 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 洛克:《政府论》,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 (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杨建广等译,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 草于2006年8月 《书屋》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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