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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公民教育,不要愚民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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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田奇庄 文章来源:灵鸟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5-1 15:52:00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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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主提到议事日程,大家才发现一个致命的缺陷--中国老百姓对自己权利的极端漠视。
建设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目的,人民共和国的标志就是国家宪法。中国人民之所以参加革命、支援革命,根本原因就是和中国共产党一起,实现当家做主的梦想,人民当家做主的惟一依靠就是宪法。
中国虽然有几千文明,但基本上都是老百姓当奴隶受压迫的历史。人民从未有过当国家主人的经历。农民起义成功后,一小撮人登上统治宝座,老百姓的命运依然是当牛作马。按常理,新中国成立后的头等大事,就是让人民认识自己新的历史地位,懂得共和国公民的权利义务,履行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对于有过几千年极权专制,缺少民主传统的中国,公民民主教育尤为重要。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五十多年过去了,我国从小学到大学,各类教科书几乎从未开设公民如何行使权利的课程。在官方牢牢控制的意识形态领域,几十年一以贯之的口径是:履行公民义务,为国无私奉献。
“履行义务为国效力”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任何人都知道,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一个人享受不到权利的好处,就难有履行义务的积极性。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夺取国家政权后,由于没有及时建立必要的法律监督体系,滥用权力成了普遍现象。反右、四清、文革运动形式各异,其本质都是当局滥用权力践踏公民权利。而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却成了一张废纸:既不能捍卫公民权利,也不能限制当局权力。
当年国家主席刘少奇手持宪法难逃死命,今天胡锦涛总书记虽然提出了依宪治国,但具体落实还相当遥远。古往今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违宪大都是权势所为,不建立宪法法庭,没有司法标准,没有第三者仲裁,宪法条款还是由当局根据自己需要解释,结果不卜可知。
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公民的权利与当局权力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公民权利得到保障,当局也就无法滥用权力。反之,公民的合法权利被剥夺,权力就会变成为害国家的祸水。问题在于古今中外,剥夺老百姓的权利易如反掌,限制当局权力谈何容易。
在权势运作下,国家宪法被抽象肯定具体否定。把“由”人民当家做主,变成了“替”人民当家做主,进而演变成“代表”人民当家做主;把直接选举变成了间接选举,进而演变成一家提名,没有竞争的间接选举;把公民独立思考,自主抉择变成了“读领袖的书,听领袖的话,照领袖的指示办事”,进而演变成了“甘当螺丝钉、老黄牛”、“自觉成为一块砖,东西南北任人搬”……
发达国家之所以发达,就在于通过落实宪法的公民权利,把“统治者关进了笼子”,做到了权利对权力的制约,实现了两者之间的平衡。权力只能在严格监督下为公众利益服务,即使发生错误也能得到及时纠正,这种水涨船高的良性循环保证了社会的健康发展。
落后国家之所以落后,都有一个致命的通病--纵容当局滥用权力,无法保障公民权利。滥用权力势必侵害公众利益,官官相护使矛盾无法解决。积累的矛盾日益激化,社会动荡冲突便成为必然。当局不能给自己开刀治病,不得不把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所谓稳定往往造成以后更大反弹--处于这种状态的国家怎能摆脱落后困境?
由于权力得不到制约,当局过去一次次铸下了弥天大错,如今匪夷所思的贪官如雨后春笋。由此可见,权力本身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首先伤害的是公众利益,权势者自己最终也会为滥用权力付出惨重代价。这样的双输教训难道还少吗?
明智的执政党应当不折不扣地落实宪法,教育国民认识自己的权利,捍卫自己的权利,保障公民充分运用宪法权利。达到了这样的目标,官员就会处于透明监督之下,就难有滥用权力机会,公平公正才有可能实现。
只有实现这个前提,官员才会成为社会楷模,老百姓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社会才有健康发展,执政党的威信才会提高--这样的多赢局面只有落实宪法,实施宪政才可能实现。
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是社会步入现代文明的标志。建设和谐社会,请从设立宪法法庭开始;请从抛弃愚民教育,开展公民权利教育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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