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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言论中的“大节”
作者:xianyan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2-29 20:42:00 | 【字体:

    最近,由杨支柱与方舟子的争论,引出了公共言论的“大节”之争。杨支柱认为,“凡政府所痛恨或不喜欢的人,方必痛骂之”,这是于“大节”有亏;反之,方舟子所骂的杨玉圣、余杰、杨支柱、丁林、王怡、许志永等人,因为是站在自由主义立场上为政府所“不喜欢”,所以纵然“有不少缺点,但大节不亏”。换言之,是否为政府“所痛恨或不喜欢”,在杨支柱那儿成了有无“大节”的衡量标准。

    虽然这是“大节”问题的第一次公开亮相,但此“大节”其实一直隐隐约约暗含在几乎一切民间学界的公共讨论中,并隐约成为公共言论的一个道德支点。按照方舟子的说法,“大节”者纷纷抱成一团,以“大节不亏”相互包容、曲意回护;其他人则无权置嘬,否则就是“大节”有亏、居心叵测。于是造成一种持“大节”者可“免于批评”的特权地位,除非他们同一“大节”阵营中有人实在看不过眼,出来轻轻拍打按摩几下,否则,持“大节”者纵然“有不少缺点”,也容不得别人指责;有之,持“大节者”不但将群起而攻之,而且可保留追究对手“真实身份”的特权,公共言论因而被少数特殊人士所把持。

    但是,人们不禁要问,在公共言论中真有所谓“大节”吗?以笔者浅薄之见,“大节”是有的,不过此“大节”随时势而不同、因对象而有异。在30年前,中国社会的“大节”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凡根正苗红、站稳立场者,纵然“有不少缺点,但大节不亏”,因此享有对其他人从打砸抢乃至生杀予夺的特权;不管他们做什么,只要戴正“阶级斗争”的帽子,就可以义正词严、大义凛然。

    不仅如此,在当今世界,美国人有美国人的“大节”,因此当9.11后,几无人敢反对伊拉克战争,少数不同声音也确实被指责为“大节”有亏;阿拉伯人有阿拉伯人的“大节”,以色列人有以色列人的“大节”,伊拉克人有伊拉克人的“大节”;作为中国人,当然也有自己的“大节”。

    不仅如此,一国之内,工人有工人的“大节”,农民有农民的“大节”,知识分子有知识分子的“大节”。就思想观念而论,自由主义有自由主义的“大节”,民族主义也有民族主义的“大节”。说到底,所谓“大节”其实一点也不“大”,它不过是一门一派关起门来的自说自话;虽然每一种说法都自我标榜为代表了亿万民众或历史潮流、放之四海而皆准,但在言论开放的正常情况下,这种做法只会被其它话语嗤之以鼻。在这里,不管是什么“共同底线”,还是什么“重叠共识”,统统都不管用。因为没有那种思想学说的主张会止于“共识”,更不会有哪个群体的利益诉求停留于“底线”。因此,虽然有人不辞辛苦,念念不忘以“共同底线”打造“思想联盟”,但不是应者寥寥,就是围绕着“底线”的解释绮念丛生,怎么也做不到“共同”。如果不出现特殊情势,思想界这种“一盘散沙”的格局不是任何人所能妄想打破的。

    不但思想界难以依据公认的“底线”或“共识”建立起共同“大节”或思想联盟,在此利益分殊的时代,社会各利益群体更不可能共有某一“大节”。动辄以“大节”相责,说到底还是“非黑即白”的思维二分法及阶级斗争式的政治意识在作怪。一定要将本门派的标准吹嘘为公共“大节”、将本群体的利益标榜为代表全人类或全中国,恐怕只有独控话语权才能做到。

    但是,尽管自由主义在思想学术界并没有能够一统天下,尽管自由主义主张在当代中国所对应的只是部分群体的特殊利益而非全中国的公共利益,尽管自由主义主张为表面控制了主流媒体的政府所“不喜欢”,但是,自由主义话语仍然在民间学界成为主流,自由主义的“是否为政府所痛恨或不喜欢”的标准,仍然在民间公共言论体系中隐然成为有无“大节”的衡量尺度。

    之所以出现这种匪夷所思的局面,既不是所谓普世法则自然发生作用的结果,也不是自然而然的人心所向。这里面有对现状的反思和反弹,但是,依据不同学说和不同利益立场,对现状应该会有不同的观察角度、从而得出不同解释,怎么会发生对现状解释的趋同呢?

    究其原因,根本处还在于西方经验的成功示范,引导了人们的观察角度和思想进路,在此基础上,经过自由主义历时20多年的辛苦“启蒙”,以西方成功示范为经验依托的自由主义终于成了中国民间话语的主流,并据此建立了自己在民间话语中的道义制高点,掌控了民间公共话语的霸权,于是,自由主义一门一派的标准才能够成为民间公共话语中的“大节”。

    至于自由主义主张所对应的特殊利益与利益分殊时代其它群体利益的矛盾,这在学术思想界确实是个难题,也必然导致长期的争论不休;但在民间的公共言论中,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只需径直把自由主义包装成“代表全体公共利益”、并且坚持自说自话就可以了--因为在公共领域,崇尚的是口号,而不是逻辑分析;流行的是感性,而不是理性。人们习惯于被流行包装所感动,而往往不会去探究这种自我标榜的背后,是不是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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