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今天是:
网站首页新文化视点下载中心图片中心意见建议精神家园精品商城浠水摄影
载入中…
相关文章
年末专题:2007的十个为
农民为啥不能享有平等权
49岁农民写出的探究地球
为什么是习近平?
为什么教育难以成为公共
用人单位起诉四级工伤农
农民张占胜一进中南海
为什么要有农民的组织?
让农民拥有自己的组织
人质为什么爱上绑匪?
最新推荐最新热门
专题栏目
赞助商
清泉湖,改版测试
您现在的位置: 清泉湖——新文化视点 >> 新文化视点 >> 新锐文化 >> 时评杂议 >> 正文
高级搜索
农民为什么卖掉自己的“神圣权利”
作者:潘维 文章来源:《三农中国》2004年春季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5-20 22:03:42 | 【字体:
    农村基层选举中的贿选近日成了新闻界的热门话题。评论家们的评论大体上有两种,一是说选举程序有漏洞,二是说农民素质低,不懂得珍惜自己“神圣的权利”。什么都可能错,就是“海选”不会错,因为选举权“神圣”。 

    选举程序到底有什么漏洞?什么漏洞也没有。我国农村基层政权的选举程序属世界上最公平自由的程序一类。其实,无论规定的程序如何,在不同的社会里,效果当然不同。菲律宾的选举程序是从美国抄来的,漏洞出在菲律宾社会,不在“程序”。卢旺达的选举程序是西方人设计的,当地农民却不顾“程序”,一夜之间拿大砍刀杀掉了20万人,前前后后总共死了100万。 

    那是不是农民“素质太低”呢?滑稽的是,指责农民素质低的城里学者们从不参加城市居民自治组织——居委会——的选举。这些评论家们也“素质低”? 

    这“皇帝的新衣”要有人来说破。 

    一张选票有多“神圣”?在初级自由市场上,有人出1元买,那一票的价格就是1元,有人出3000元买,价格就是3000元。对候选人而言,选票有“价值”,其“神圣性”止于此了。在被规范了的“成熟”市场上,政客许诺当选后给利益集团送上具体利益。因此,民主理论家罗伯特·达尔在《民主理论的前言》中坦承:“所有竞争型政治的本质都是政客贿赂选民。”(英文版p.68) 初级市场,成熟市场,本质是一样的。 

    为什么有些农民把自己的“神圣权利”卖掉?对一部分选民个人来说,那张选票“权”极小,“利”趋于无。没用的东西就不神圣,把没用的东西说成神圣是“迷信”。 

    城里的评论家们不参加居委会选举,因为选出来的“主任”不管给自己涨工资、分住房、提职称,升调奖惩。所以,选居委会主任的“权利”没什么“神圣”的。同理,村官不能取消农村计划生育,不决定农产品价格,不能取消农业税和“三提五统”,也不决定农民在城里打工的机会和待遇。选举还不解决农村生老病死,卫生医疗、道路修建、饮水安全、环境保护、社会秩序、以及鳏寡孤独废疾者的基本生活供给。一句话,对不少农村人而言,选谁都差不多,选票没什么用,不“神圣”。 

    在宗法关系盛行的中国农村,事情还远远不止于此。在李家村,我不幸姓了张;或者在张家庄,我不幸姓了李,我那张选票就更“没用”了。我的“权利”是给李家或者张家人“锦上添花”,做个“人民授权”的陪衬。这就不是选票“神圣”与否的问题了,而是“凭什么”花我的时间去给他当陪衬? 

    看上去,选举权是“神圣”的,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体现“人民”权力。可是,任何一个人的票都不能使“自己”当家作主,而是为做主的“那个人”锦上添花。在城里,您连您自己单位的主都做不了,遑论做国家的主!为什么您做不了主呢?因为选票的“集合”才意味着更换主任的权力。这换(主)人的选举权固然“神圣”,但每个个体的选民都只得到这个权力的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甚至数十万分之一。傻瓜才会认为自己的万分之一票代表自己在做“主”。不仅如此,千分之一票是空间概念,在时间上呢?您只投几分钟的票,而别人因此有好几年的时间来做您的主。 

    选票的集合才是权力,才有更换“主人(任)”的效果。可是,谁来“聚集”我们每个农民个体的选票呢?于是,“海选”为“好人”提供机会,却也为宗法势力、投机家、黑社会、以及新财主们提供了上好的机会。在中国农村尤其如此。 

    在这种情况下,卖掉选票是一些个体农民“神圣”的自由“权利”了。可是,城里的知识分子们却嚷嚷着要把农民得到这一点点“福利”的权利都剥夺掉,逼着我们去降低“主人(任)”当选的成本,为其“人民授权”锦上添花。 

    在中国农村的具体条件下,自由选举的思想鼓励小农“个人”的权力和权利,伤害农村社区的团结,也鼓励宗法关系和黑社会势力的复苏。为什么非要一根筋,要农民“海选”呢?有智慧的中国人只能跟在西方人后面东施效颦,想不出其他改善基层政权的办法了,想不出改善我国政府文明的办法了? 

    组织农民是绝对必要的,但评价组织形式优劣的标准决不是什么抽象的 “个人权利”。作者在《农民与市场》一书中指出: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农民们安全地离开土地,离开农业;至少也要有利于农村卫生医疗、道路修建、农业生产、农田基础设施维护、饮水安全、环境保护、社会秩序、以及鳏寡孤独废疾者的基本生活保障。这个标准不“神圣”,但有用。 

    “海选”的鼓吹者们在意农民们的福利吗?不!他们在意的是“海选”乡官、县官、省官、乃至总理的“权利”。他们在意的是自由争夺政权的“个人权利”。就获得这种“权之利”的机会而言,知识分子大有指望,大款有指望,农村的新富也有指望,就是普通的贫苦农民们没指望,因为他们个体票的“权”极小,而且几乎无“利”可图。 

    在法律的硬性规定以及“投票误工费”的诱导下,农民们不得不去投票。在“多数决”这种“合法的强权政治”里,卖掉选票是无奈的弱者所能得到的半合法的、可怜的福利。 

    农民卖选票的原因就是这样简单、清楚。如果让农民选乡官、县官,卖掉选票的理由就更多了。 

    在严禁买卖选票的城里,作者没有卖掉选票的机会,却有不去投“神圣一票”的权利。我看到韩国人“海选”了四次总统,个个都腐败。我还看到印度人和菲律宾人“海选”了50年,其政府的腐败程度比中国高得多。他们知道再“海选”50年也难选出“好人”,却还期冀着“人民”在第101年选出“好人”。 

    在美国,基层政权选举的候选人主要是无事可做的家庭妇女。在台湾,执政的民主进步党正在酝酿取消农村基层政权的选举,因为那是腐败贿选之源。 

    “发展中”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别显然不取决于是否有“海选”。在发展中国家,海选遍地都是,海选出的恶劣政府也遍地都是。在那里,海选引发贿选、暴力、社会分裂、以及国家崩溃的例子可不少了。台湾的“海选”不是关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案之争,而是政客为自己“作主”之“位子”的利益,在把人民推向战争的火坑。 

    知识分子们照着西洋人的身材给中国农村的基层政权做了件新衣。聪明的农民们把这件新衣服几块钱就给卖了。如果禁止付给农民“选举误工费”(多数中国农民其实都处在半失业状态,并无“工”可误),严禁买票,而且容许农民自由地选择去不去投票,猜猜看,会有多大比例的中国农民不去投票? 

    那些自己不去参加居委会投票的书斋学者啊,请不要去“启蒙”或“教化”农民“珍视”自己“神圣的”一票了。那“权利”没什么“神圣”的,其中的很大成分是城里读书人信奉的意识形态。 

文章录入:cxzj    责任编辑:cxzj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