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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外资”并不是什么人民币,而是生产设备。这些设备要么已经淘汰一文不值或即将淘汰值不了几个小钱,可帐上折合的资本额常常是几百万!本地政府投入的配套资金则是几百万实实在在的人民币!绝大多数县官也许是被属于中国公民的“外商”骗了;但也有少数县官对“外商”的把戏了如指掌,可仍坚持在“外商”不提供对等配套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与对方合作,背后的内幕相信各位能够想象得到,一个“精明”的县官“外商”是绝不会亏待他的。这种情况属于贪官与“外商”合谋“洗”本地的“公款”。
中国步入二十一世纪后,政府投资日益规范化,县级政府直接投资办企业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遏制,县官不能再随心所欲地开办“洗钱工厂”了。但另一种形式的“洗钱工程”又在县乡两级政府浮出水面,并且主要是“洗国家的钱”。 本届中国政府是对农民最仁慈的政府,农民种地不但不上交一分钱,每年国家还要拔出大笔款项来支援“三农”,仅“退耕还林”和“转移支付”两项每年就得耗费上百亿人民币。中央政府如此亲民爱民,作为百姓父母官的县官们应该更进一步,充分发挥职务活力,大力压缩公务开支,提供配套资金来支援三农。很多县官也许这样做了,但更多的县官不但没有与中央的“服务三农”政策接轨,相反还盯上了国家下拔的“支农专款”,尤其是“退耕还林”款,为了把这笔钱“洗”进自己的口袋不择手段。 还是拿H县来说事吧! H县F乡有一片茶林,几十年来一直是所在村的经济支柱产业。F乡为了套取国家的“退耕还林”款,把茶树全砍了,连带茶林外围的几十亩杉树也遭了殃,然后在空出来的土地上栽种白果树,于是就成了“耕地返森林”工程了,于是国家就拔来一大笔钱。整个工程耗费也许不到十万元,可帐上的工程款却高达七十多万,多余的钱去了哪里各位自然心知肚明。 白果树栽上后,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的目的达到了,相关人物的腰包也鼓起来了,于是就万事大吉了,随后的管理也就没必要认真了。结果不到半年,三分之二的白果树苗在山上“消失”了,部分是自然死亡的,部分是被当地人拔走的。两年过后,当地政府又以区区四千元的代价把这座茶山卖给了一位“承包人”。此人把没有任何成林希望的残存白果树苗全部铲除,然后全栽上五年就可成材的白杨树…… 国家的七十万“支农专款”就这样在两年内“洗”成了四千元,另外还赔上一座年产值几十万元的茶山和杉树林! 部分县官乡官们“洗”钱的手段真的太“狠”的!他们“洗”掉的是中央政府亲民爱民的“赤子之心”啊!
五、市政光圈背后的“黑白无常”
前几年,县级城镇建造超豪华办公楼和市政工程的“悲喜剧”在媒体上屡屡曝光:
“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山西省浑源县,2006年县财政预算还不到1亿元,但其县检察院却耗费1000多万元建起豪华办公楼;山西省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仅有10名工作人员,却有四五十间带卫生间的超大面积的办公室,有36套超大面积住房……”
“仅有12名在职职工的重庆市万州区天城交通局,竟建面积近万平方米的豪华办公楼两栋,人均600平方米……”
“国家扶贫的贫困县,许多地方连工资都发不出,每年要上级拨款几千万元,面积655平方公里,人口只有20万人的江西省横峰县竟然花费3100多万元,建造全省首屈一指的豪华广场和行政中心,拖欠民工工资1000多万元……”
“西部某贫困县在县城建中心广场,面积5.2万平方米,是天安门广场的二分之一;西部另一贫困县修了个占地100多亩的县城广场,投资额竟然达到全县当年财政总收入的15%……”
…………
按照建设部的说法,中国662个城市、2万多个建制镇中,约有1/5的城镇建设存在“市政形象工程”(宽马路、大广场、豪华办公楼等)。
实际情况也许远远高于这个比率。
人们不禁要问:
这些耗资巨大的市政工程究竟有何实用价值?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县官哪来那么多的钱?
如果这些超标市政工程确属劳民伤财,县官何以要糟蹋纳税人的血汗钱?相关县官何以不受惩罚?县官为何明知“劳民伤财”还要对类似“害民工程”保持经久不息的热情?
也许有部分县市营建“市政形象工程”的最初动机是为了“市民休闲”、“筑巢引凤”和服务于当地的经济发展;但相当一部分县市营建豪华办公楼、大广场和宽马路的背后却有更深层微妙的动机。
一位曾干过县官的知情人士透露:县官热衷于“市政形象工程”大多与“经济发展”和“市民福利”风马牛不相及;其深层动机有三:
一是制造“政绩”。在县城营造能够激动眼球的“亮点”,使上面来巡视考察的领导耳目一新,从而为自己的“升迁”提供“硬件”。某某县不是众所周知的国家级贫困县吗?看自本县官上任后这个县发生了多么巨大的“变化”!至于为了营造市政形象工程加重县民的负担,造成经济机会减少;贫困人群、失业大军、失学儿童、因无钱治病非正常死亡的乡民增多和人才远走他乡则远在上司的视野之外了。
二是诱人的“工程回扣”。公共基建工程中的巨额工程回扣早就不属“谣言”的范畴了,营建远远超过实用面积的超大型豪华办公楼的背后动机也许只能是巨额工程回扣!每个超标市政工程背后,“工程县官”们的私人帐户不但能得到扩充;还可把有巨大利润空间的公共工程交给自己的亲朋好友,为自己的“私利代理人”提供“回报自己”的机会。
三是“出卖国有资产”,尤其是“出卖土地”。有些市政工程交给开发商来运作,县政府表面上好象没出什么钱,但县官得到了“出卖工程建设用地”的机会。在“无视国家民族长远利益”的“精明县官”心灵深处,土地是“国有资产”,政府既然有出卖的权利,还不如在本县官任上卖掉,“卖地钱”供自己花,省得留下来好了后面的继任者。再说卖地还可提供一个更大的腐败空间:如果一百亩土地的正常市场价是一千万元,深谙官场行情的精明开发商若在某县官的私人帐户上打入一百万,某县官就有权把这块地价定为五百万!
县官的这一“经济机会”来源于“体制的漏洞”:既然土地属“国有资产”,“卖地钱”就应该在“时间”和“公民”间均衡分配,也就是在“可持续的时间段”内公众受益,而不是某任县政府可随意支配的“财政收入”,因此县官就没有权利不经法定程序随意动用“卖地钱”;否则县官就会竟相变卖国有资产,直到把“国家”卖光!
…………
有那么多的县官热衷于市政形象工程,可市政工程的总量是有限的,当后任县官发现“工程机会”被前任县官“过度开发”时,就有可能制造冠冕堂皇的“理论依据”把远没超过使用期限的市政工程毁掉重建,造成重复建设和资金劳力的惊人浪费。浪费掉的巨额资金不是变卖掉的国有资产就是纳税人的血汗钱!
在筹集市政工程建设资金上,部分县官还发明了更损人的把戏:不用“财政”为工程买单,把部分或全部建设资金和相伴而生的巨额工程回扣分摊在部分“非工程受益群体”的市民身上。这样的绝招必然招致市民的强烈抗议,但县官们自有对付“不满群体”的绝招。
还是拿H县来说事更有连续性一些。
H县几任县官都把争取撤县设市作为首要的行政目标,为此使用的行政招数不外乎营建花样繁新的“市政形象工程”和“前建后拆,拆了重建”的瞎折腾把戏。前后折腾了十几年,花了一大堆本可用于再生产投资和提升社会福利的“财政收入”,充实了几任县官的私人帐户,可市的建制依旧没有批下来,H县并没能升格为H市。
按理H县的县官对撤县设市应该死心了,可新任县官依旧对前任的“努力”情有独衷。
在H县的“市政形象工程”中,最伤筋动骨的恐怕要数街道两旁人行道上铺设的“彩砖”了。
某县官上任之初,H县城区主要街道的人行道都已铺上了“彩砖”,只有部分新城区和少数“形象死角”的人行道尚是水泥地面。按理只需把这部分的人行道铺上“彩砖”就可提升县城的“形象档次”。可某县官并不这样看:他决定把县城所有街道的人行道都铺上统一颜色的新地面砖。理论依据是原来铺设的地面砖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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