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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荡然与文化缺失
作者:邢卫华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0 23:56:18 | 【字体:
  九月四日,中央电视台十二频道的法制栏目,播出了男青年张楠与同居女友共同杀父焚尸的狱中专访。原因是张父长期酗酒,打骂妻子,在离婚后,把怒气撒在归其抚养、当时年仅十二岁的张楠身上,迫使张楠离家出走十多年。后来张楠结识女青年蒋雪莉,决定带其回家。但张父恶习不改,并对准儿媳多有不轨,终于在又一次父子冲突中,由于张父暴打女友,导致张楠将父打昏,与女友共同杀父焚尸——最后,张楠反复说,他总是梦见父亲……

  联想起刚刚在广州判决不久的大学生董吉君杀父一案,则仅仅是为了想退学重考,与父亲发生争吵并挨一耳光,便盟生杀父恶念。终于第二天再次争吵时,手握水果刀,从屋里到屋外,从四楼到三楼,一路追杀父亲直至砍倒,又再拖至二楼,当胸一刀不算,还残忍的割断脖子……

  与张楠不同的是,尽管已过去半年多时间,董吉君在法庭上仍然毫无一丝悔意,当众多次声称“我就是要杀死他!就是要杀死他!”

  杀人,是人类社会中的顶极大罪,但却未必都是顶极重罪。因为战争、殴斗、自卫等行为,也会涉及到杀人,而当这种杀人行为发生时,行为人往往会有截然相反的两种状态:一种是丧失理性,一种是丧失感性。

  而在这些条件下发生的杀人行为,也并没有特指的具体对象,泛指所有人。因此,不管是丧失理性,还是丧失感性,法律未必都会处以极刑,甚至有人还会因此成为社会的英雄!

  但有一种杀人则不同,不仅是人类社会的顶极大罪,也是人类社会的顶极重罪,因为这种行为发生时,犯罪者丧失的既不是理性,也不是感性,而是人性。

  这种罪,我们的先人称其为“弑”。
  “弑”罪的杀害对象,专指君与父,所以它位列十恶不赦第四罪——恶逆!

  父,并非专指“父亲”,而是包括父系血缘的祖父母、伯、叔、姑,与母系血缘的外祖父母、舅、姨等长辈。
  试问:一个连生养自己的血系亲缘长辈都敢杀的人,这世上还有谁不敢杀,不能杀呢?而我们的先人之所以要将“弑”定为人类社会十恶不赦的顶极大罪、重罪,就因为犯此罪的人——禽兽不如!

  可当我们在网上输入“弑父”二字后,涉此信息竟有数百条,去除重复信息,粗略一查,也有百多起,涉及全国,手段残忍,触目惊心。更让人担心的是,涉案男女,尤以青少年居多,且都发生在改革开放的九十年代之后,逐年递增,愈演愈烈!

  那么,这是改革开放带来的恶果吗?
  不是。

  《易经·坤卦·文言》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辨之不早辨也。”
  所谓冰冻三尺,远非一日之寒。

  因此,在这一代人身上频繁发生的家庭惨剧,其导演者只能是上一代人,而编剧则是更上一代人——在上个世纪,那些在五、六十年代出生的所谓红旗下生,红旗下长的孩子们,在那个著名的少年儿童节目“小喇叭”里面播讲的革命故事中,就常常听到这样一个情节、或类似这样的情节:有个村里的老地主,为了施实阶级报复,在井里投毒,被抓了起来,而地主的儿子,则是一个对敌斗争坚决,做战非常勇敢并背叛了自己家庭与阶级的民兵队长……大家正不知怎样处置地主时,外出执行任务的民兵队长回来了,一听自己的父亲干出这样的事,二话不说,提起大枪就冲出去,一会儿,外面就传来一声枪响……

  这是“大义灭亲”吗?
  不——这是典型的灭绝人性!

  不管什么原因,也不管什么人,更不管他对社会曾作出过多么重大的贡献,只要在臣位杀君,子位杀父,都是灭绝人性、十恶不赦的顶极大罪、重罪——弑!

  因此,不管这个民兵队长在阶级的生死斗争中、或民族的抗战中多么的英勇果敢,对一己社会的贡献有多么重大,而他的父亲对于其一己社会来说又是多么的该死,他亲手杀死自己父亲的行为,都是典型的灭绝人性,禽兽不如!

  对此有清醒认识的社会,就是一个有文化的社会。
  文化——就是人类的社会为自己的社会成员建立人性的那个“过程”。
  除此而外的一切,都属于人类的“文明”。

  也正由于我们的社会数十年来把文明当文化,导致对“文化”的彻底丢失,所以才用这样灭绝人性的理念来教育我们的后代。而当“编剧”一代中的大多数人,听到这样的理念时,虽口中无语,但心中还能有所抵触;而他们的下一代,对把血系亲缘等同常人关系则已理所当然,只是他们中的大多数,毕竟还能在长辈的暗中抵触下,感受到亲情底线的不可逾越,所以在随后的疾风暴雨般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只是做到坚定的与被社会抛弃的父兄家人“划清界线,断绝关系”,还做不到与亲人“刺刀见红”……

  而当这一代人成为社会中坚时,他们对亲情的“淡漠”,就必然显现在以自己为主的家庭关系中,直接影响到下一代对亲情的“冷漠”,从而突破亲情的最后底线,达到敢于对亲情关系中的亲人“刺刀见红”!

  可更令人悲哀的是,此时面对子女一代的冷酷无情,身为社会中坚的父母一代们,由于从小就接受了“父母若有错误,子女可以惩杀父母”的理念,已无法从理论的高度上,认识到这种行为对社会的深重危害,故此只能在借助法律来阻止这种行为的基础上,被动的采取十分错误的感化方式,用批判“父母家庭暴力”在先,子女反抗在后的法律层面上的“防卫过当”,把灭绝人性等同于行为过激,从而使子女在广义上摆脱了亲情关系的最后底线,把原先有限的“个别行为”,扩展为极难遏制的社会化的“普遍行为”!

  即如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五日,贵州省安顺市发生的两名十六岁孪生姐妹,只因中考成绩未上重点高中录取线害怕父母责骂,为争取“自由”毒死父母案,全社会不仅对此案严重性没有清醒认识,中央电视台反而把此案的重心,放在炒作两姐妹在警方的帮教下悔悟,到其父母坟前痛哭,最大程度的淡化了社会的危机意识——这就是煽情!
  而“导演”这一切的,则恰恰正是被“编剧”们误导了的那一代……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丧失理性可以导致丧失人性,但只要人性还在,理性就有恢复的希望。而丧失了人性则就丧失了希望,没有了希望,人类的世界剩下的也就只有毁灭。人类要想拒绝毁灭,就必须留住希望。
  这个希望,就是找回文化!

                                                2006年9月7日

文章录入:cxzj    责任编辑:cx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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