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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步、购物”是中国人的伟大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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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激情老道 文章来源:百灵社区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8 19:01:25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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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上海又有人散步了,散步的同时,顺带“购物”,比厦门人又进了一步。打从听到厦门人散步的消息,就不得不感叹,中国人果真了得,把网络上躲避审查的弯弯绕,绕到了现实生活中,绕成了群体行动,而且很成功。
看远一点,本人相信,这样的“散步、购物”,也许可以看做当代中国人最伟大、最有创意的发明。如果“散步、购物”仅仅是网络上的捉迷藏式词汇,可以同样认为有创意但意义却有限,然而它一旦成功地走入现实,并成功地因此温和有力地表达了民意,其“伟大”意义不言而喻。
几千年来,中国人在民意表达方面基本没有进步,窝囊的时候居多。即使宪法已经明文记载的权利,不要说行使,说说都不行。比如说这“散步、购物”,原本就是“那个、那个”的,那个“那个、那个”,原本规定所有的人经合法程序后,都能“那个、那个”,然而事实却是,不要说上街去那个那个,就算在网络上,你都不能“那个那个”,否则就会被屏蔽,被删贴。
这让咱总记得小时候看明清小说,讲到男人的那件东东,叫做“那话儿”。一直到今天,中国人讲男女性交还很忌讳,通常的讲法叫“干那事”,好象“那话儿”和“干那事”是多么了不得、多么见不得人的事。其实,男人都有“那话儿”,成人基本都“干那事”,搞得神秘莫测,社会未必更稳定,把话直接挑开说,天下也不会象道学家想象的那样大乱起来。
当然,男女之事属隐私,说得隐晦点,特别是在大庭广众之中或面对未成年人时,曲笔不直书,自然好理解。但绝不可就因此得出结论,说,明确指称男性生殖器和性交,就会国将不国。
建国以后,我们一直只有官方组织的大型“散步、购物”算合法,民间有限的几次,除了庆祝中国足球出线的散步外,几乎都造成了严重冲突,使官方对民间的“散步、购物”高度警惕,极度紧张,官民双方长期对立的结果就是,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民众权利,在走过将近六十年后,竟然成了禁词,“那个、那个”正当权利,蜕变为莫名其妙的“散步、购物”。
“散步、购物”的存在,真实说明了我们的民主自由现状。连官方媒体也正经八百地用“散步、购物”来描述人民本该能正当行使的政治权利,不能不说,这是一国政治的悲哀。
不过,厦门、上海人的发明的“散步、购物”,官方对他们“散步、购物”的理性务实态度,多少让心灰的国人看到一线希望。事实证明,民间其实有能力组织和平、理性的民意表达。换言之,类似民主国家的经法定程序核准的“散步、购物”,在我们这样一个民意表达不充分的国家,未必一定要视作洪水猛兽。民间有理性、温和的能力,官方也要逐渐培养出非暴力的雅量,使官民互动有可能从此走上良性道路。照这条路走,才有可能长治久安,中国也有可能真正“文明”起来,否则,再过五千年,“文明”的中国也只可能在文明的边缘徘徊。
“散步、购物”是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的伟大发明,这样说,不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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