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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06年5月11日,《无极》外景地碧沽天池垃圾遍地
5月中旬,云南香格里拉仍然飘雪。因电影《无极》和“毁容”之说闻名于中国的碧沽天池附近,积雪尚未完全解冻,又被鹅毛覆盖。
“来的记者太多,惊动了天池,所以天气反常!”一位当地藏民说。他们相信,“圣湖”不容侵犯,大声喧哗或往湖水中投掷脏物,会激怒“圣湖”,从而降水以示警戒。还有人说,《无极》剧组在碧沽天池边搭建场景之时,是连日降雨。 缘起
《无极》剧组的到来,曾让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和香格里拉县很是重视。有了大片的宣传推动,香格里拉的美丽风光必将为更多人所知。为此,迪庆州、香格里拉县成立了“《无极》迪庆协拍领导小组”。
官方资料称:2004年5月,《无极》摄制组进入碧沽天池。他们投资100多万元,搭建了以下建筑:3个临时工棚、“海棠精舍”,以及一座通往天池湖心岛的简易木桥。一条长120米、宽2.7米的“便道”,也从林区公路尽头直通天池湖边,其材料是沙石和原木。这些建筑共占用草甸及矮灌丛近500平方米。
做这一切时,没有人提出异议,包括频繁到天池探班的各大媒体的娱乐记者。
2004年6月初,全钢结构的“海棠精舍”焊接口出现了多次崩裂,当地质量安全检查部门给这个建筑发出了安全隐患通知书。“精舍”完工无望。6月12日,《无极》剧组紧急撤出香格里拉。
烂尾工程被这样抛弃在原地。6月14日,剧组同迪庆州签定了“代管协议”,声明剧组打算与“海棠精舍”的施工方就质量问题交涉,故希望保留建筑的钢架,其他残留物及湖中栈桥,一并交由迪庆州代管。
代管期本为一个月。当地政府找了两个牧民住在天池旁,负责看管,直到当年10月撤出。 第一波关注
近一年里,曾热闹非凡的碧沽天池又归于平静,人们几乎忘了“精舍”残骸的存在,如果不是一个游客拨通了《南风窗》的新闻热线。
一个月后,《南风窗》杂志记者尹鸿伟接到游客报料,来到碧沽天池,看到了剧组残留建筑对碧沽天池景观的影响。尹鸿伟称,“我向当地政府询问时,香格里拉有关官员答复他们会高度重视此事,并表示剧组走后,没有及时关注和处理好这些事情,政府有责任。”
“《无极》迪庆协拍领导小组”负责人、迪庆州委宣传部副部长李爱明向本报记者表示,2005年,他曾给《无极》制片人陈红打过电话,询问对方打算。但由于电影进入后期制作,剧组无暇顾及“海棠精舍”的官司或清理事宜,想暂留残体作为证据。
2005年8月,《南风窗》刊发了题为“《无极》:凯歌尚未奏响,身后一地垃圾”的报道。同月,《无极》剧组决定拆除“海棠精舍”,并正式委托迪庆州委宣传部拍卖处理剩余物资及清理场地工作,费用由拍卖物资所得资金抵付。 第二轮报道
拆除工作拖延了数月。迪庆州委宣传部发表的一份声明中称:“州委宣传部鉴于不便操作此事,相关事项拟再委托香格里拉县。县里对此事是慎重的,在10月中旬县里的一个重要会议上,集体研究后同意,10月16日正式接受委托。”
但香格里拉县政府办公室和丽松副主任对记者称,他知道此事,是在春节前。香格里拉县林业局局长杨学光也称,正式清理的命令到达局里时,已临近2006年春节。香格里拉的冬季大雪封山,善后无法进行。
联合村村民廖诚俊按捺不住,拨通了云南电视台《今日话题》栏目组记者的电话。这个年轻人受当地旅游局的委托,负责建设碧沽天池旅游景点。他曾寄希望于从“海棠精舍”上拆下钢材卖钱,但希望落空了。
2月底,冒着风雪,云南电视台的记者王娟和同事驱车赶到了碧沽天池。“海棠精舍”依旧耸立在湖边,“雪深到膝盖,但我们还是能看到有水泥袋和鹅卵石露出来。”王娟回忆说。
迪庆州委宣传部建议王娟在雪化完,清理工作进行后再做报道,但《今日话题》还是迅速播放了采访内容。记者知道,雪化后新闻就没有价值了。
随后,新华社云南分社两位记者采写了《圣湖遭遇〈无极〉劫色重创难平》一文。据迪庆州委宣传部统计,至少30家网站和报纸转载了相关报道。许多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的记者,亲访香格里拉。许多网站还刊登了“碧沽天池今非昔比配图”,一张是今日残骸林立的湖边,另一张是昔日碧波蓝天帆船点点。但李爱明愤怒地对本报记者指出:“那张‘昔日图’,拍的根本不是碧沽天池!”
在媒体的声讨中,香格里拉县于4月10日开始进行清理工作。用李爱明的话说,清理工作“被迫提前”———当时积雪尚未完全融化,湖水冰冷,给施工带来了难度。“因为天气太冷,拆迁者跑了三拨。”香格里拉县林业局局长杨学光说。
除“海棠精舍”残体,栈桥也被全部拆除。廖诚俊对此却感到非常遗憾:“其实木桥留着挺好的,以后游客就可以到湖心岛玩了。”
但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把能拆的东西都拆除,一点痕迹不留,成了香格里拉县的首要考虑。“不是不想留木桥,是记者不让留!”杨学光说。
香格里拉县本以为事情将就此平息。 全国瞩目
5月9日,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根据媒体报道,点名批评《无极》剧组破坏环境。关于《无极》剧组如何“残害”香格里拉的报道,通过媒体相互转载,一日激烈过一日。“砍平了一片古杜鹃林”、“砍伐百年古木”、“碧沽天池生态永不可恢复”、“天池下了地狱”等说法见诸报端。尤其在互联网上,过激言辞随处可见。
本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海棠精舍”等建筑物残体长期不拆除,破坏风景是事实;为运输设备在原本无路的草甸中开辟一条沙石路是事实;现场留下施工废品、生活垃圾是事实;但“砍伐百年古木”、“碧沽天池生态永不可恢复”等说法,毫无根据。
许多媒体在现场拍摄残留的树墩,误认为是《无极》剧组所为。事实上,这是20年前的“遗产”。《无极》拍摄时所用木材,是经县林业部门批准后砍伐的虫灾木材。
迪庆州林业局和环保局出具的调查报告显示:主要破坏的植被类型为当地常见的高山草甸和高山寒性灌丛(即杜鹃灌丛,当地人俗称小杜鹃),并无高山杜鹃树和其他古木。同时,受国家环保总局委托,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云南省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处联合成立的调查组,对碧沽天池生态环境破坏情况作检测和评估,得出的结论是:“摄制组对环境的确造成影响,但影响不太大;通过治理后,植被可以恢复。” 环境被谁污染?
迪庆州委宣传部于4月21日发表了“真相说明”,但并没有得到太多认同。廖诚俊曾接受云南电视台王娟的采访,其中谈到“大概捡了一卡车垃圾,我全烧了……”此话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李爱明对本报记者的解释是:“垃圾是看管物资的两个农民留下的。他们在那里生活了那么久。《无极》拍摄时的生活垃圾,在走时已全部清理干净。”碧沽村民孙志军在《无极》剧组进驻时,被召上山帮忙搬东西。他印象中,剧组在处理生活垃圾方面比较注意,严格规定扔垃圾的地点,并且在山顶的一个洞里每天焚烧生活垃圾。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廖诚俊再次重申他的确在现场看到水泥袋、迷彩塑料雨衣、篷布、木屑、酒瓶、盐和方便面的包装袋等垃圾,只是数量变成了“两卡车”。记者追问他如何计量有“两卡车”时,他说:“是估计的。”
廖诚俊也承认,工程队最先进驻时,的确每日收集并焚烧垃圾。但“后来剧组人多了,几百人在山上,有人吃了饭懒得把饭盒放到指定地方,也是正常。尤其撤离的那天,突然就说要走,剩下一地乱七八糟的东西”。
关于善后处理所需资金的问题,迪庆州和香格里拉县对媒体的说法也出现了不一致。根据李爱明的说法,香格里拉县拆除建筑残体后获得木材、钢材及水泥若干,扣去长时间磨损腐蚀的部分,剩下的价值2万多元。“这笔钱肯定是不够清除费用的。”李爱明说。
但杨学光称,自己不知道清理后的物资价值多少。他说:“我们的做法是包给一个施工队,让他们负责恢复场地,拆下来的东西归他们。所以我不清楚他们怎么处理那些物资,也不知道这些东西值多少钱。”由于采用了“发包”的方法,“钱够不够”这个问题,在杨学光看来,根本不存在。
至5月15日,迪庆州和香格里拉县的相关领导,已不再接受记者采访。
而据中新网报道,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5月16日指出,《无极》剧组拍摄活动中违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生态破坏,总局已责成云南省环保局依法对剧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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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景事件:一堂生动的公民教育课
□潘多拉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杭州发话,严厉批评《无极》剧组在云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拍摄期间,对当地的自然景观造成严重破坏。从去年底陆续见诸媒体的对《无极》剧组在香格里拉(以及圆明园)毁景的批评,至此达到了一个高潮。
《无极》毁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加之既有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又有政府的高调介入,这一次,陈凯歌导演和《无极》剧组大约是要“倒霉”了。其实岂止《无极》,此前媒体亦曾披露张纪中执导的《神雕侠侣》剧组严重破坏九寨沟自然景观的协调性,电影《情癫大圣》剧组、电影《惊情神农架》剧组破坏神农架自然保护区的原始生态等事件,从某种意义上讲,陈凯歌此番也是作为一个“毁景典型”,“代表”张纪中等电影人、电视人接受公众的诘问与责难。
陈凯歌固然“倒霉”,但如果认为他很“冤枉”(面对媒体的批评,陈凯歌的夫人陈红大呼冤枉),则从根本上站不住脚。陈凯歌作为中国第五代导演的领军人物,无论就他在影视界的影响而言,还是就长期以来社会对他的评价而论,都应该算一名重量级的公众人物(他本人也一向怀有高度精英化的自我感觉)。公众人物除了在各自专长的领域具有超凡的才能,或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在一些常识性的认知领域和基础性的道德层面,他们还应当具有至少不低于普通公民的水准,否则,人们有理由认为他们缺乏最基本的素质。当今时代,保护环境是一个人所共知的常识,也是对公民最基本的一个道德要求。而陈凯歌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在执导电影过程中却有意无意违背了这个常识和道德,并且至今未见他对此表示过丝毫歉意,毫无耻感,足见他在这方面的公民素质实在是大有欠缺的,舆论鸣鼓而攻之,并非过分的苛责。
一方面某些公众人物缺乏基本的公民素质,因而在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缺乏必要的自我约束,另一方面,社会又习惯性地对功成名就的公众人物恩宠有加甚至顶礼膜拜,无形中助长了这些名人、明星、大腕们的特权意识日渐膨胀。
被自己惯坏和被社会宠坏的公众人物,或在其言行有悖道德或触犯法律时浑然不觉;或目无法纪明知故犯,坚信自己无论闹出多大的事端,都能借助权势或经济手段一举摆平。然而,如果说胡戈的“馒头”恶搞陈凯歌的《无极》,标志着民间思维、大众泛娱乐化思维向精英思维、传统话语思维发起的挑战已渐成气候,“小人物”和大导演之间原本严重“不平等”的力量对比正在发生改变;那么,陈凯歌因《无极》剧组毁景而在舆论上遭受重创,则表明社会公众已经开始反省以往对待公众人物的认识误区,普通公民和公众人物之间原本严重失衡的权利关系,通过社会的深入反省正在发生改变。这是一个积极的、进步的趋势,它告诉我们一个浅显而重要的道理:公众人物首先是公民,而且永远也只能是公民,他们不应该拥有超出公民权利之上的任何特权,这种特权的存在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他们自身,都只会是一种毒害。他们首先而且永远都应该跟普通公民一样,在基本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下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在此基础上,公众人物还应当对自己有更严格的要求,努力养成知耻而勇、有过能改、温良恭俭让的君子风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普通公民做出良好的表率。
故此,《无极》毁景事件既给我们上了一堂严肃的环保教育课,同时也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公民教育课。
(P116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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