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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炮轰“行政十弊”背后
作者:何海宁 文章来源:南方周末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7 0:14:25 | 【字体:

 

  

  图:路志强和他炮轰“行政十弊”所引发的震荡现在还在继续

  49岁的路志强很有“官相”,他宽脸、福态,说话时嘴角总爱带着丝微笑,语气也不急不慢,一举一动都显得稳重,每当讲到敏感的地方,他总会越讲越小声。

  在陕西榆林市,他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官员:既担任常务副书记,又担任常务副市长,在中国的政治人事中,这种安排无疑位高权重,且相当少见。

  但这位在众人眼里老成持重的官员,最近却放言炮轰基层行政的十大弊端,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甚至在外界引起了一场讨论。

  炮轰十弊

  这原本是一次论证会上的内部讲话,路志强显然没想到,这讲话后来会刊登到报纸上,并且成为网络上的热门话题。

  去年12月27日,陕西省法制办召开《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草案)论证会,这是一个小规模的会议,邀请了几位法律专家,还有一些地方官员,总共10人左右。

  与会者中,宝鸡市常务副市长因故未到,地市级官员只有路志强一人。

  “今天是内部研讨会,大家可以放开讲,保证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会议主持人开场就这样宣布。

  路志强翻开了自己的发言稿,一共15页,市委办公室准备的,“行文太格式化了,没有讲出基层真实情况,”他于是趁着其他人发言,开始在纸上草拟即席讲话提纲。

  对这样的场合,路志强并不陌生。在2003年7月调往榆林前,他任省纪检委宣教室主任,经常在各类会议上发言。他对发言很自信,声称经常能够得到众多掌声。

  路志强被安排在第5个发言,这时,他的即席讲话提纲也拟好了,“要做好十一五期间的依法行政工作,必须把现在工作中存在哪些不依法行政的问题找准,然后对症下药,再提出对策。”

  随即,路志强一口气抛出了基层行政的10个问题,诸如行政权万能、一些人依法搞腐败、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出现一言堂等,在讲问题的同时,路志强也提出了10个解决办法。

  “当时会场上反响热烈,结束时一片掌声。省法制办综合交流处武处长评价:“他的讲话切中时弊。这是他在基层工作的总结,不是无的放矢。”。

  会后,法制办索要了他的发言草稿,1月6日,内部刊物《政府法制》将发言录音整理后全文照发,并配编者按:“比较客观地反映了一些地方依法行政的现状。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我省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危害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应该引起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高度警觉和重视,值得参考和借鉴。”

  路志强当时不知道发言会变成铅字,发表在内部刊物上。承办会议的行政培训中心,也证实了路志强的这一说法。

  不过尽管发表了,但《政府法制》毕竟是内部刊物,影响有限,事件的转折是《法制日报》的介入。

  1月19日,《法制日报》在头版刊发路志强发言全文,称之为“行政十弊”。这一醒目的标题,使文章迅速被各媒体转载,在网络上,网民们对此事关注度极高,评论如潮,有的赞:“这位副市长说得太好了,特别是说每个部门都有一部自己的法律,执行中就依法腐败,十分贴切。”有的猜:“这副市长,莫不是有什么目的?”甚至有人认为“不会平白无故讲这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平静与反响

  发言后,路志强都快忘了这事,春节前,他突然收到一个朋友的祝贺短信:“你关于基层依法行政的十个问题讲得非常好。”

  路志强当时没反应过来,“他怎么看到了?”问明白网上已经“遍地开花”时,他赶紧让秘书从网上下载。

  “我看到后第一反应就是有人故意在捣鬼,给我造成麻烦。当时我非常气愤。”路志强语气第一次有些急促。

  文章中有几个刺眼的字,令路志强颇有些坐立不安,例如在第一点提到的行政权万能中:“自己给自己设定权力,上级拿下级的权力,正职拿副职的权力,政府拿部门的权力,行政机关拿企业的权力,比较普遍。”

  “这些都没有错,”路志强说,“但接着举例,说本来副职管的事情,就是正职一句话‘这个事情以后要经过我同意哦’,这就成为一个制度,以后就按这个来;下级机关的人也说‘你这个必须经市长同意啊’,这样问题就出来。

  “市长看到肯定会不高兴。本来说到‘按这个来’就可以了,下面‘市长’说成‘领导’也可以啊。”

  另外,路志强比较在意的还有最后两点的举例,涉及到省政府、组织部门。路志强觉得完全可以回避这些例子。

  在得知是《法制日报》的报道后,路志强直接打电话给省法制办一位负责人:“怎么没经过我同意就发了?”

  “我还正准备给你打电话报喜呢,《法制日报》把你的东西登出去了,是好事!”

  “不是什么好事啊,有些事例应该处理一下。”路志强的笑容有些尴尬。

  在电话沟通之后,路志强还想过如何处理这事,“当时有人建议我在网上再发表一个声明,说明只是在很小范围的讲话,而且没经本人审阅,只是根据录音整理。”

  这个建议没有被路志强采纳,他告诉本报记者,“也有人说你不要弄了,不然支持你的人反倒会在网上骂你,好不容易有人说了一些实话,现在反倒变成缩头乌龟。所以我就算了,谁有看法让他看去。”

  “现在已经弄出去了,我就认了。”路志强说,“我想要是能引起一部分人的思考,那我也无怨无悔,也算是对国家依法行政出了一份力了。所以我的心里也很坦然。”

  尽管这事在外界已闹得风风火火,但当地却一片平静,榆林许多官员并不知道路志强的“行政十弊”,甚至连当地记者也毫不知情。

  一直到本报记者前往采访时,路志强的夫人才看到了这篇已经“十分有名”的发言,她一边看一边笑,说“讲得好,讲得都是实实在在的情况”。

  路志强坐在一旁,正眼不瞧她,说“你仔细看了再说”。

  2月10日,本报记者前往榆林采访时,当地一名官员一边读这篇文章,一边笑:“确实敢讲。”仔细看完后他又叹了一口气,“这种现象太普遍了,他说出了广大基层干部的心声。”

  背后

  在榆林当地人看来,路志强是一个颇为“雷厉风行”的人,而行政十弊中,无疑可以折射出当地的一些生态,作为一个“有切身体验”的官员,路志强的发言,显然并非一时心血来潮。

  路志强18岁时就曾担任村支书,“文革”结束后他参加高考,在陕西商业学校学习计划经济专业,获得中专学历。1980年,在省委组织部工作,1988年,任省监察厅干部处负责人和《中国纪检监察报》陕西记者站站长。

  1993年,他开始到基层历练,前往宝鸡市任挂职副区长,分管经济、政法和行政监察,3年后,调回省纪委宣教室。

  2003年7月,路志强的仕途迎来重大转折———调任榆林市常务副书记,分管政法、宣传、经济和信访工作,颇受市委书记周一波的倚重。

  在他调到榆林后,榆林的副书记排序颇为微妙,按常规,市委第一副书记是市长,第二才是路志强。但按照职责安排,当周一波不在榆林时,常务副书记路志强又将代表市委主持局面。

  到任后第二个月,路志强便主抓私有油田收归国有的大事,他只用两个月时间,便把4600多口油井收归国有。至今,路志强将此引为两年多来最得意的手笔。

  2005年7月市政府换届时,曾有一些官员联名推选路志强担任市长,但这一事件被路定义为一场“政治灾难”,此后,路志强当选为常务副市长,身兼两个“常务”,他的位置引人关注。

  现任市长王登记52岁,从2001年2月就担任榆林市长,此前为榆林地区行署副专员,撤地设市后担任副市长,在榆林工作时间比较长。

  在担任常务副市长之后,路志强主要精力放在市政府工作上,“我一般都以服从为前提,因为不管在市委还是政府,我都是一个副职,我的职责是支持他们的工作,执行他们的决定,体现他们的意图。”路志强说。

  “炮轰”事件后,当地也有人士担心会引发一些微妙的变化,但路志强对自己的行政十弊观点并不后悔,“我没有受到太大的压力。”他说。

  对于文中提到的“市长”字眼,他没有向市长汇报情况,市长也没有过问,“只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支持市长的工作,慢慢消除误会吧。”

  ■链接

  行政十弊

  一、行政权万能明明是下级的权力,明明是部门的权力,明明是副职的权力,但就是这么被上级领导给抢夺了。

  二、将法规变相变形明明法律有规定,但他就是不给你按这个来,甚至给你变相。这个问题在社会各个方面都比较突出,也比较普遍。

  三、法与情、法与理互相脱节比如说,有个农民把一个年轻人撞死了,按法律规定这农民就要赔10万块钱,但他不可能拿得出那么多钱。如果给他调解成5万块,当场结清,这不就解决了?结果不这样干,所以有法难依。

  四、一些人依法搞腐败政府的很多部门一般至少都掌握一部法律,且好多法律自由裁量权太大,许多部门就依靠掌握的这个执法权搞腐败。

  五、决策不科学是最大的腐败决策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一个决策失误就可能造成1亿甚至10个亿的损失。

  六、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出现一言堂现在基层有法不依、决策不科学、依法搞腐败等问题,最大的根子就是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

  七、利用掌握的政府信息搞腐败比如招标,本来三天完成的事,他们一天就搞完了;本来要开信息发布会,他在不太知名的媒体给你发布个信息。这样他可以限定信息公布的范围。

  八、审批权过多我国的行政审批权,尽管减少了好几批,但还是多。减少审批事项后,有些机关往往抓住一个特殊事例夸大,又把权力收回来,形成反复。

  九、办事无期限好多机关办事没法定期限,很多人利用这个时间段来搞腐败。

  十、行政成本太高有时候开半天的会,也要通知地市的市长或者分管领导来,这得花多大的成本?

  解决方法:

  1.减少审批事项。这个工作要上级来抓,并细化行政权力;

  2、明确行政时限。报批事项必须要有时限要求,省政府也必须要有时限;

  3.细化行政程序;

  4.明确公开的事项;

  5.强化监督。一是要同级监督,另一个是要上级监督;

  6.对依法行政定期考核。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进行考核,而且把这个考核要作为干部晋升的主要依据,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7.对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进行培训。

  (据《法制日报》报道本报实习生:潘晓凌整理)

  ■专访路志强

  “我并没有回避人事腐败”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的发言中提到了“依法搞腐败”,引起了外界的关注,为什么基层会出现这种现象?

  路志强(以下简称路):就是权力运行不规范,现在行政权力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按说国家行政人员,特别是行政领导,你的权力必须是法律授予,现在很多情况是,自己给自己设定权力。

  比如应该下属管的事,他一句话就拿过来了:“这些事情以后要经过我批准啊”,进而形成制度了。如果按照依法行政的话,这都是不合适的。

  记:有人说你在行政十弊中回避了人事腐败这一项。你是主管人事组织的常务副书记,是不是在回避这个问题?

  路:我不是回避这个问题,而是这个问题很敏感。不可否认,在组织人事上也有腐败,但是这个问题很复杂。本来这个人能力也行,应该上。但是他害怕被别人挤掉,就请了领导吃了一顿饭,这在现实生活中也是比较普遍,你说这就是买官卖官吗?有些人水平不行,民主推荐也不行,领导硬是把他弄上来了,老百姓认为是腐败,但这也可能是领导认识问题。这个问题很复杂。

  记:您提到的“依法搞腐败”,主要体现在哪些领域?

  路:我接触最多的是法律授权的一些惩罚性规定,这里自由裁量权比较大。比如环保超标了,我可以罚你1千到1万都行。那么我一旦抓住就按最大额度罚,拿着法律条文在你面前一念,你害怕了,赶紧找人,请吃饭、送礼。罚1万就变成了罚1千。这样他也不违法,都是依照法律条款罚的,这就是依法搞腐败,利用法律的自由裁量权搞腐败。

  记:你碰到这些问题如何解决?

  路:碰到这些问题,我的办法就是不违反大的原则,下级服从上级,副职服从正职,从大局出发,不计较个人得失,这样很多事情就过去了。不要为权力、名利去争。把这些东西看淡一点,忍忍就过去了。有些人非要把权力看得很重,非要跟别人争抢,我觉得没有必要。我在工作中考虑更多是的义务和责任,而不是如何来行使我的权力。

  记:你作为一个下派干部,你觉得在基层工作有哪些比较掣肘的事?

  路:也有,但是不多,总体来说行政氛围还是比较好的。困惑的东西,说来说去,还是行政权力没有明确的界定,这个社会太复杂,有些事情按法治来看确实很不适合,但在基层也就这么干,久了大家也就默认了,依法行政确实必须加大力度,但有一个漫长的过程。

  记:你在榆林做得最满意的事情是哪些?

  路:我在榆林做的最大的事情就是石油清理整顿,以前是私人经营的,后来国家要求收回来。我花了两个月时间,把4600多口油井都收了回来,花了12亿。这个事情闹得很大,许多北京的专家都支持他们,我的压力也很大。2005年省上要从地方收回来,我们报了50亿,评估下来至少有二三十亿。

  记:你如何评价?

  路:比如收回油田这件事,上级一再要求收回,如果不收就要追究领导责任。我做的事情都是按法律办的,是维护法律尊严、政策的尊严,所以我觉得干的是一件正义的事,处以公心,同时也体现了爱心,所以我心里也比较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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