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中国比美国的言论更自由! |
|
| 作者:杨恒均 文章来源:天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6 19:35:49 | 【字体:小 大】 |
看到标题,你一定以为我用错了标点符号,感叹号(!)应该换成问号(?),或许你又认为这可能是另一篇杨恒均特色的幽默文章——让我怎么说呢,告诉你,这次你错了,我是严肃、认真的。这话原本出自于一位美国朋友之口,我左思右想,也认同了,于是就用来做这篇文章的标题。也许我应该用一个限定词,写成:在某些方面,中国的言论自由要超过美国。 这位美国朋友学习中文已经多少年,还疙疙瘩瘩,让我推荐一些中文书籍给他读,我自然推荐自己的小说,不过他看不懂。于是我又推荐一些网络文章,其中又自然包括我今年写的一些评论文章。 有一天他问我,你这些文章都发表在什么地方。我说互联网上,他问,中国大陆的互联网上可以看到吗。我说绝大部分都可以。 他叹了口气,说,没有想到,中国的言论比美国的还自由呀。 我说你别开玩笑了,几年前你还在我面前攻击中国的言论不自由,我还受到你的一些影响,现在你竟然看了我的一两篇文章就发出如此的感叹。我问他何以见得。 他说在你的文章中你多次指责中国的官员“无官不贪”,还武断地说所有的高干子弟都不是好东西,鱼肉人民;你还说xx地区,随便拉一个厅局长,先以贪污腐败罪枪毙,再立案侦查,绝对不会出现冤案……。这位老外还指出我文章中多次对一些地方政府官员贪污腐败的公开谴责,当然更加让他惊奇的是我文章中竟然把攻击的那些官员的职务和名字都列了出来。 他说,你的这些文章在中国大陆互联网上公开登出,你竟然没有受到起诉,没有被拉进法庭对质,没有被抓起来,中国的言论还不够自由吗? 我虽然一下子没有完全弄明白他在说什么,但我的脑袋却在急速转动——开始搜索是否有一位美国作家在美国发表类似的文章…… 搜索的结果让我大吃一惊。这时那位朋友还在说,如果一个美国的作家在网络上写文章,宣称美国公务员“无官不贪”,公开著文宣称随便抓一个白宫的高干拉去打靶,甚至指名道姓说一些地方官是贪污犯,贪污了上千万——他意味深长地做出了结论,除非这个作家有确凿的证据在手,否则他不但会被围攻,被人告上法庭,而且很可能会为此坐牢。 这位美国朋友说的也许有些夸张,但我大脑的搜索结果确实让我出了一身冷汗,美国的电视、报纸和收音机铺天盖地都是批评当权者的声音,可谓我见到的最典型的言论自由。可是细细回味,却很少有我文章中的那种尖锐的指责:随便拉一个厅长,按照以前枪毙江西省副省长胡长青的标准,都可以先枪毙再搜证据,绝对没有冤假错案。其实,这种指责根本不是我的发明,你随便去问一个中国老百姓,他们都会告诉你比我能够行之于文字的更加离谱的话语。 我的言论比美国的作家还要“自由”?也许我走得太远,也许我太过分,也许我滥用了言论自由? 美国有言论自由,无论从哪一方面说,都是世界一流的,给旅居在那里的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人问我,你能用最简单的方式告诉我美国确实有世界一流的言论自由。我说我有办法,我说你想一想如下的事实吧:那就是迄今为止,全中国大陆所有的愤青用来批评、攻击、指责美国的那些美国或者美国人的缺点和失误——不管是正确或者不正确的——几乎都是由美国人自己最先发现,并早就在美国本土说出来过。 可是不能忽视的是,美国既有言论自由,也有健全的法制。法治用来保护新闻和言论自由,同样,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也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在美国你可以烧国旗,可以对美国总统的各种政策竭尽侮辱之能事,你甚至还可以嘲笑辱骂他们(感情发泄)。可是,如果你写文章指责他们贪污腐败,家属和子女搞不正之风,那你最好有证据,否则他也许把你告进大牢。同样的,你可以批评民主党或者共和党,但如果你指责这个党贪污腐败成风,堕落成一个转移美国人民的国家资产,一个瓜分美国财富的庞大利益集团,一个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家属拼命中饱私囊的政党,那你的说法最好也能够经得起法律检验,否则,以这些政党的实力,会让你永世不得翻身。 上面说的是理论上的,实际情况是,很少有公务员、白宫高官、以及政党出来和新闻工作者、作家打官司,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美国的新闻工作者和作家也大多知道言论自由的界限,二是一些权贵也知道自己是公众的焦点,很多事情能忍就忍过去了。 于是我想,如果我的文章不是写中国的,如果把文章中的广x东省、上海市换成美国的华盛顿州或者纽约,写成:这个州的公务员厅级(或相当这个级别)以上的官员,都可以因为贪污腐败罪抓起来,先枪毙后审查,不会或者很少有冤假错案。 很显然,我的文章会引起广泛的注意,当事人会控告我要求我提供证据,警察会介入展开调查,媒体会大吵……最后的结果要就是那些“贪官”都被抓起来,要就是我因为诬陷而被起诉、罚款和坐牢。 也难怪,那位美国朋友看了我的文章后,下结论说中国的言论比美国的“更自由”——毕竟我文章指责的那些贪官照样统治人民,也没有人来控告我诬陷 。看起来,至少在某些方面——指责官员贪污腐败等,中国大陆的言论还是很自由的。这个自由当然不是我一个人“享受”,很多网民也都充分的“享受”到。下面我不妨凭自己生活在两地的经验给大家做一个比较。 在美国,如果有很多人在网络上发文指责政府某个政府官员利用职权贪污腐败、中饱私囊,那么不出三天,就算这个政府官员不找到网民同他打官司,政府廉政部门也会找到网民了解情况,或者顺着网民提供的线索而追查下去,又或者司法部门会直接找到网民取证。在这种情况下,网民们要想长期攻击某人而不被注意是不可能的。 ——可是,你看在我们中国,就拿轰动一时的xx那位妞妞的事来说吧,小半个中国的网民都在网上“攻击”妞妞的父亲——深圳某领导有贪污腐败行为,可是怎么样呢——谁都不理你,搞到最后你声嘶力竭了,都快崩溃了,可那些党政部门和司法部门谁也不来找你了解情况,任凭你言论自由地攻击xx的高级领导。结果是,人家xx市领导照样当,警察也不来找你,更没有人说你诬告,你有劲有力,你就自由地去折腾吧…… 在美国,如果有民众觉得自己被贪官污吏冤枉了,或者他们的房子被狼狈为奸的官商强迫拆掉了,他们可以到法院去告,如果法院不受理,他们可以诉诸于媒体包括互联网,只要你把自己的控诉公布出来,很少有法院敢拒绝你的状子,就算拒绝了,你还可以在媒体和网络上呼喊呐喊,总会有人来过问。 可是在中国就不[1] [2] [3] 下一页
|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
|